24我们不可忘记,教会不仅是救恩的其中一个方法,而是唯一的方法。这不是人的意见,而是基督清楚表达的意愿。「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,但不信的必被判罪。」(谷 16:16)因此,我们断言教会是救恩的必要途径。在第二世纪左右,奥利振指出:「谁愿意获得救恩,就让他来到这屋,好使他能得救……不要让任何人自欺欺人:在这座屋以外,便没有教会,没有人会得救。」 圣西彼廉在论及洪水时,说:「如果曾有人已逃离诺厄的方舟,那么,我们得承认,离弃教会的人也许能逃离谴责。」教会之外无救恩。这是教父们不断提出的警告。圣奥思定承认:「在公教会以外,你可找到一切,但救恩除外。你可以拥有荣誉和圣事;可以歌咏『亚肋路亚』,和回答『亚孟』。你可以持守圣经,相信圣父、圣子,和圣神,并宣讲那份信仰。但是,除了在公教会外,你永不能找到救恩。」然而,正如庇护十二世在二十多年前婉惜的说:「为了获得永恒的救恩,便需要属于教会,然而,有人把这个需要贬低为空洞的信条。」这端教义扎根于教会的共同救赎工作,详细解释基督徒所肩负重大的使徒责任。在基督各项明确的命令中,有一项是绝对的:我们须借着圣洗而与祂的奥体结合。「我们的救主不但命令众人进入教会,也建立了教会,作为人得救的方法;若不用这个方法,没有人能够进入天主荣耀的王国。」谁不属于教会便不会得救,谁不领洗便进不了教会,这是关乎信德的事。特伦多大公会议确定,「在传播福音之后,若无洗礼,或若不愿意领洗,那就不能成义。」这是教会持续提出的要求,一方面激励我们怀有更大的使徒热诚,另一方面清楚展现天主对其受造物的无限仁慈。 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点 请选择Español (原版的)CatalàDeutschEnglishFrançaisItaliano日本語Lietuviškai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繁體中文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://escriva.org/zh-hans/amar-a-la-iglesia/24/ (2024年4月27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