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罗马宗座的至高权力,以及他的不能错误权,即他谈及的「宗座权威」,并不是人性的发明。它们是建基在基督明确的基本意愿上。那么,要以主教团的管治来对抗教宗的管治,或把宗座训导权威的有效性贬抑至信友的赞许,都是愚蠢的!没有事情比权力的平衡更为无关痛痒;人类的思想模式对我们并没有帮助,无论它们如何吸引人或实用。在教会里,没有人因为他是人而享有绝对的权力。在教会内,除基督外,没有领袖。基督建立祂的代表——罗马宗座——作为在世旅途的净配。从法律上,教会是从宗徒传下来的。「真的基督教会,被称为公教会,同时该闪耀着唯一、至圣而从宗徒传下的教会光辉。故此,公教会,在全地球,在万民面前,该是明显的,完全的一个教会,即大家共有一个原则、一个根、一个不能涸竭的源流,那就是宗徒之长,真福伯多禄,以及他的罗马宗座的承继人,教宗的最高权威,也就是所谓的首席地位。而且,除了那建立在一个伯多禄身上,因着一个信德、一个爱德而合成一个身体,一个结构的教会之外,没有其他的公教会。」我们借着完美的忠信而表示我们与教宗的连系,即与伯多禄的连系,有助于使众人更明显地看到宗徒的延续。我们对教宗的爱必须是一份愉悦的爱慕,因为我们在他身上看到基督。如果我们在祈祷中与上主交谈,我们将带着清晰的目光向前迈进,令我们洞悉圣神的行动,甚至在面对我们不明白,令人叹息或哀伤的事件中。 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点 请选择Español (原版的)CatalàDeutschEnglishFrançaisItaliano日本語Lietuviškai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Русский繁體中文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://escriva.org/zh-hans/amar-a-la-iglesia/13/ (2024年4月19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