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6不能以虔敬为理由保护自己,而剥夺别人应得的一份。假使有人说:「我爱天主,但他却恼恨自己的弟兄,便是撒谎的人。」(若一4:20)拒绝给我主爱及尊崇──我们造物主和天父应得的,或借词服事他人就无法听命于主,也是谎言。因圣若望说:「几时我们爱天主,又遵行他的诫命,由此知道我们真爱天主的子女。原来爱天主就是遵行他的诫命,而他的诫命并不沉重。」(若一5:2─3)你听过许多人,为了效率、发表一些爱德议论,要减少对主尊崇的外在标记,他们认为这些是多余的,故不用理会。这些想法只会引致无结论的争执,在基督徒中造成丑闻,防碍实践主的诫律:我们要给每个人应得的一份,并温和地实践公正的美德。圣经引句若望一书 4, 20若望一书 5, 2–3 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点 请选择Español (原版的)Български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ietuviškaiLatviešuMagyar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繁體中文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://escriva.org/zh-hans/amigos-de-dios/166/ (2024年4月23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