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表 关于“毁谤”的主题,《基督刚经过》中 ,一共有2个点 69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治愈瞎子的情景。耶稣回答门徒们的问题,指出这瞎子的病,并不是由犯罪引起的,而是一次显示天主德能的机会。接着,祂以惊人的平易质朴,断然把视力赐给了那盲人。于是,这可怜人的大喜事便开场了,然而,他的烦恼也接踵而来。人们根本不让他过关,首先他的「邻居和那些素来曾见他讨饭的人的人。」 福音并没有说他们为他庆贺,虽然那盲人坚时着他过去看不见,现在看见了。但他们根本无法相信,他们不但不让他安宁地享受新获的幸福,反把他拖到法利塞人那里。法利塞人盘问他是怎么看得见的,他再次回答道︰「祂和了些泥,抹在我的眼上,我去了,洗了,就看见了。」接下来,法利塞人便力图证明那业已发生的一大恩典,一大奇迹并没有发生。他们一伙,有人搬弄诡辩冒牌的逻辑论证,此人在安息日治病,而在安息日工作是违反法律的,所以,他们得出结论,这奇迹不可能发生。还有人则开始进行我们今天所谓的民意测验。他们首先去找那瞎子父母:「这是你们的儿子么?你们说他生来就瞎么?怎么他现在竟看见了呢?」 慑于当局,他的双亲作出了一个抓不到把柄的答覆:「我们知道这是我们的儿子,也生来就瞎。如今他究竟怎么看见了,我们却不知道;或者谁开了他的眼睛,我们也不知道。你们问他罢!他已经成年,会说自己的事了。」进行民意测验的人无法相信,因为他们不想相信。「于是法利塞人再把那先前瞎眼的人叫过来,向他说:『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。』」圣若望福音的纪述,寥寥数语,勾划出一出典型的,对人类基本天赋权利,即尊重相待的权利,横加侵犯的活剧。这种做法,不只是历史陈迹。今天,对他人私生活进行猎奇窥伺,横加侵犯探索的例子,不胜枚举。公义最起码的要求,即纵使有实际犯罪的嫌疑,也必须对此类案件慎重处理,进行有节制的调查,以免把单纯的可能性,转化为实际的定案。显然,对任何合法而善良的行为,从病态的好奇心出发,进行吹毛求疵的解剖,实属荒谬乖戾。面对窥猎人们隐私的猜疑贩子,我们应当保卫每一个人的尊严,及其享有安宁的权利。一切诚实的人,不论是否基督徒,无不一致赞同这种保卫,因为这一条公共价值受到了威胁,即人人有合法权利自行其事,避免声张,把家庭的喜怒哀乐,保持在家庭内部。我们还应当同样保卫,做好事而不大吹大擂的权利;赈贫济困出于纯爱而不表功扬名的权利。更无须说,毫无必要向那些轻浮,偏拗,不懂也不想弄懂什么是无私慷慨之心,只会加以刻薄讽刺的人们去披露心迹。但是,要免受此类窥伺侦探的干扰何其不易!发明来侵犯人们安宁自恃的手段,变得品目繁多,别出心裁。我所指的还不仅是技术方面的,而且是那些被公然采用的所谓论证逻辑。此类逻辑诡谲狡诈,谁只要一回答,马上便有身败名裂之虞。常见的一种是这样的,它假定人人行动,都有某种贪欲的动机。从这荒谬的思路出发,人人都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痛悔(mea culpa),进行自我批判。有人若不往自己脸上泼上成吨的污泥,他的批评者马上就会下结论:这坏蛋不老实,而且假充好人,自命不凡。在另一种场合下,则采取另一种程序。写文章的人,或是演讲的人,心怀叵测地「承认」你是好人,但接着又说,别人不见得会同意,他们会争辩说,你是个小偷。那么你怎么证明你不是小偷呢?言者用心明显,旨在毁谤。还有一例:「你常说你的行为清白高尚正直,但你好不好从反面去省察一下,看一看你是不是污秽卑劣偏拗的呢?」70这些例子并不是我从帽子里变出来的。我可以肯定,任何人,任何稍有名声的机构,都能大大增加这张清单的。在某些环境中,一种错误观念应运而生:即公众,或传播媒介,或随便他们怎样称呼它,「被授予」了解和裁判他人生活最隐密的细节的权利。现在,我想谈谈一些我感到贴心的问题,好不好?三十多年来,我以不同的方式,说了写了千百次:主业团不追求世俗或政治目标。它唯一仅有的目标,是在所有种族,所有社会条件,所有国家中提倡培养对基督救世教义的认识与实践。它为之而奋斗的理想,使世上能有更多天主的爱,人间得享更多和平正义。天下万民,无不都是同一天父的儿女。这一点,全世界千千万万人都明白。有人由于种种原因,显然还没有明白。如果我的心更倾向于那些明白的人的话,我还是依然尊重热爱另一部份人的,因为他们的尊严值得尊敬,因为他们全体,同样被召作为天主光荣的儿女。然而,常会有一个少数派,他们对我以及我们这样众多的人所共同热爱的事物,一无所知。他们总希望我们用他们的偏见来解释。他们认为主业团完全是政治性的。是与超性现实格格不入的,是唱着权利斗争和高压集团的调子的。若是他们得到的解释,不符合他们错误歪曲的趣昧,便指控说,这里有欺诈和阴谋。老实说,每当我碰到这情况,我变得既不伤心,也不烦恼,再加一句,假若我果真能有权无视他们违背了公义,犯下了罪这一事实,我竟会被逗得笑出来。但是,这样的违背公义的罪,是要招致天谴的。我生于西班牙一个以坦率称著的地区。甚至从本性讲,我非常重视诚恳待人。对于欺诈之类,天性反感。当我遭到指控时,我总是力求剖切陈述,晓以真理,不卑不亢,不嫌不弃,不管丑化我的人表现得怎样粗暴,无理和缺乏人道。点 69圣经引句若望福音 9, 8若望福音 9, 15若望福音 9, 19–20若望福音 9, 24点 70圣经引句若望福音 9, 27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://escriva.org/zh-hans/book-subject/es-cristo-que-pasa/54247/ (2024年5月2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