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2有一位法学士从人群中向耶稣发问,他虽是学者,但却不能明白天主向梅瑟启示的教训,因他被贫乏的诡辩绊住。耶稣深知要说什么,于是开口慢条斯理肯定地回答法学士:「『你应全心,全灵,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。』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。第二条与此相似:你应当爱近人,如你自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系于这两条诫命。」(玛22:37─40)让我们想像主和门徒在晚餐厅聚集,苦难时刻已近了。基督的心火燃起非语言所能表达的,祂遂向祂所爱的门徒说出心里话:「我给你们一条新诫命:你们该彼此相爱;如同我爱了你们,你们也该照样彼此相爱。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爱,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。」(若13:34─35)如你想透过福音去亲近上主,我提议你进入当时的情景之中,就像现场之中的一个人,那么(我知很多普通人都这样生活),你会像玛利亚一样,被耶稣的话深深吸引;或像玛尔大,大胆地告诉主你的忧虑,全心打开你的心灵,就算是琐事也无妨(参阅路10:39─40)。主,你为何叫它作「新的」诫命?因我们刚才听到旧约已有爱邻人的诫命,你们应记得,耶稣开始公开生活不久,就把法律的范围扩大;「你们一向听说过:『你应爱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我却对你们说:你们当爱你们的仇人,为迫害你们的人祈祷。」(玛5:43─44)主题耶稣基督 → 圣心圣经引句若望福音 13, 34–35玛窦福音 22, 37–40路加福音 10, 39–40 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点 请选择Español (原版的)БългарскиCatalàČeskyDeutschEnglishFrançaisGalego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ietuviškaiLatviešuMagyarNederlandsPolskiPortuguês BrasileiroPortuguêsRomânăРусскийSlovenskySlovenščinaSvenska繁體中文Document printed from https://escriva.org/zh-hans/amigos-de-dios/222/ (2024年4月23日)